防洗錢出招 OBU開戶嚴審
2017-03-10 02:30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、吳靜君/台北報導
資料來源處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9/2333177
避免幽靈公司跟紙上公司氾濫,助長洗錢,金管會出招,大幅強化客戶在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」(OBU)開戶的審查程序,其中規定年底前客戶必須出示非幽靈公司或紙上公司的證明文件,若拒提供,帳戶恐被強制關閉;有銀行業者擔心,這可能會引發客戶抱怨「擾民」。
根據金管會統計,目前OBU有15萬客戶,其中75%為台商,這些客戶必須趕在今年底前,補齊相關文件,否則會被銀行歸為洗錢及資恐高風險等級,最嚴重者將被強制關閉帳戶。
不過,銀行局主秘陳妍沂表示,明年台灣將接受亞太洗錢組織(APG)相互評鑑,若評鑑結果不佳,屆時進出台灣的錢,都將受嚴格的審查,大幅降低匯款、交易等效率,不論對銀行或客戶,衝擊都將難以估計。
金管會昨(9)日預告修正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」,明定銀行應於年底前,完成對客戶的重新檢視,確認客戶洗錢及資恐風險等級。
金管會官員說,過去沒有規定境外法人客戶在OBU開戶時,必須要求客戶提供哪些證明文件,但跨境業務的洗錢風險相當高,OBU對客戶審查規定卻相當寬鬆,明顯不符全球反洗錢趨勢。
新規定要求境外法人須提供「六個月內簽發的董事職權證明書」,用來證明公司有「召開董事會」的紀錄,也要提供「六個月內簽發或於效期內的存續證明」,證明公司是存在的,還要求銀行須確認法人客戶的「實質受益人」,比如說,某法人客戶的最大股東是「○○投資公司」,未來如要在銀行開戶,必須提供「○○投資公司」的股東名冊,以辨識「到底誰在掌控這家公司」。
陳妍沂強調,客戶開設銀行帳戶,必須交代清楚作為什麼用途,並提供足夠的資訊,證明開戶是為了正當目的。確實有些客戶被銀行「問東問西」會感到不悅,這是銀行必須加強宣導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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